明報 <家庭醫生睇醫生> 訪問馬宣立醫生
許多電視劇集,包括本地的《妙手仁心》、《法證先鋒》,外國的《CSI》,都有 「法醫」擔正主角,大受歡迎。劇集內的法醫們,既要速到案發現場蒐證,又要負責解剖屍體,還要協助警方查案。究竟現實生活的法醫,工作是否猶如劇集般驚心動魄的呢?
今個星期請來病理學專科馬宣立醫生接受訪問。馬醫生是香港大學病理學系臨床副教授,當上法醫數十年。他說,在香港當上法醫,範疇廣泛。主要的工作是處理解剖。法例規定有 20 種情況必須呈報死因庭。每年大約有 1.2
萬個案例,而其中約 4 成 (5000 人)需要解剖找出死因。
在一些特殊情況,例如謀殺案件,在解剖的過程更加需要取證。拍照,量度傷口;若果上庭需要,甚至要留下器官。問及一些複雜的個案,馬醫生印象較深的是處理碎屍案件。他也曾經到過犯罪現場,協助警方尋找及辦認殘肢。
除了處理解剖,法醫其他工作包括處理虐兒、家庭暴力、性暴力等案件。他們會為受害人檢查和取證。而剩餘的工作量則是撰寫報告和上庭作供等。
雖然馬醫生經常解剖屍體,但他絕對不是一個冷酷無情的人。他透露,面對虐兒、家庭暴力、性暴力等案件,蒐證和檢驗的工作不難;心裡最是難過。他在
15 年前,與一群關注婦女權益的女士成立「風雨蘭」,致力協助本港被性侵犯的受害者。
訪問法醫,在《考考你》的環節,希望藉著遊戲,解說法證科的一個重要理論 --- 羅卡定律。 如果大家對法證科、犯罪學感興趣的話,可以瀏覽明報健康網站(按此連結)收看我們的傾談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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